产品版本: | T+ 11.5 |
产品系列: | T十系列 |
问题描述: | 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帮供应商代垫费用的业务如何处理?比如,代垫运费10元。 |
问题原因: | 见问题答案 |
问题解决方式: | 填制费用单和红字的费用单实现。 1、费用发生时,填制一张费用单,点击“现金银行”—“费用单”,打开界面后,选择一个费用名称,费用金额为10,往来单位为运费公司,然后进行付款核销。如果费用单上不需要确认往来单位,可以在费用单上业务类型选择为“现金费用”,录入现结金额为10。 2、填制一张红字的费用单,往来单位为业务发生的供应商,金额为-10。 3、对供应商收取运费后进行付款核销,打开一张付款单,录入供应商,选择红字的费用单,收款金额为-10,然后点击分摊,并保存单据。 |
所属行业: | 通用 |
方案类型: | 最终解决方案 |
补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