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版本: | NC5.5 |
问题属性: | A应用操作 |
问题描述: | 设置公有协同(协同对象是内部客商)后,在接收协同单位 进行本方修改操作的时,协同过来的分录依然可以修改和变更客商核算辅助档案,不太理解系统这样的原因? 客户为保证协同分录在核算上的一致性和规范性,要求不能允许修改变更协同分录中客商辅助核算档案。 |
问题原因: | 公有协同 要求不能修改 客商辅助 |
问题解决方式: | 该分录的其他辅助核算是不是要改呢,目前做不到只控制不让修改客商辅助核算,要么辅助核算全部不能修改,要么都能修改,两者相比,我们取的是都可以修改 |
大模块: | A1财务会计 |
小模块: | 集团对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