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 现系统中对于低值易耗品要求必须录入计划价才可进行记帐.由于客户这边对于低值易耗品是记入制造费用中,不记入成本的,产生的凭证为:借 制造费用 贷 低值易耗品 按实际金额记帐;对于低值易耗品无法先定计划价.固需求如下:要求低值易耗品可以不录入计划价,在记帐时按实际单价和实际金额,生产的凭证时,借方读取存货核算中设置的对方科目,贷方读取存货科目. |
问题原因: | |
解决方案: | 您好: 请考虑变通处理:低值易耗品也需要录入计划价,存货记账产生标准材料凭证进入制造费用,标准成本计算后,根据存货收发存汇总表中此部分材料价差,手工补录入凭证作为制造费用,费用重新取数,并进行标准成本计算即可。 如有问题,请及时邮件反馈。 |
相关补丁: | |
版本: | 8.90 |
模块: | 标准成本 |
产品: | 管理会计 |
问题名称: | 标准成本之低值易耗品处理需求 |
最后更新: | 2011-08-02 23: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