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 同201111030030,薪资的001工资类别“加班费”公式为条件判断类:如果,当岗位级别为2(经理级)时,只有节假日加班费,是不包含平时加班费的。但是8月份以后,有一批人员做过岗位调动,转为经理级了。但是工资取数时没有依照公式,这一批人员在工资计算取数还是依照8月份变动前的岗位,所以这部分人员的加班费中就多出了平时加班费。如人员编号200606009的岗位'CW0005'变动为'CW0019'。经测试,将后台表hr_hi_jobInfo该人员岗位为'CW0005'记录删除,薪资取数才能正确。 烦请集团老师协助解决,谢谢! 数据已上传,朗姿.rar 客户联系人:李小姐,13810659535 |
问题原因: | |
解决方案: | 您好, 此问题【经查看数据/测试】现做如下分析与答复: 【问题原因】 公式定义中没有取到最新的任职记录 【解决方案】 在公式的条件中增加【是否当前记录标识=是】 |
相关补丁: | |
版本: | 8.90 |
模块: | 薪资管理 |
产品: | 人力资源 |
问题名称: | 朗姿—薪资公式取数问题(同201111030030) |
最后更新: | 2011-12-01 10:2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