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 在系统启用前,已经执行但尚未完毕的销售合同,都录入到期初合同中,合同类型选择为“销售类合同”。对已经执行的部分,录入到期初执行单;对已经执行的部分且这部分在系统启用前已经开过发票的,这部分开过发票的合同,在系统中如何做合同结算单?已经收到款项的这部分,在系统中又如何操作? 如果合同选择“应收类合同”,后续可否做订单、发货业务? |
问题原因: | |
解决方案: | 此问题【问题同201201040208】现做如下分析与答复: 【解决方案】 1、参照期初执行单创建期初结算单,并在期初结算单中点明细按纽录入期初合同收付明细(这部分数据会在形成期初的时候被扣掉), 2、应收类合同是不可以做订单与出货的 如有问题,敬请及时邮件联系。 |
相关补丁: | |
版本: | 8.90 |
模块: | 合同管理 |
产品: | 供应链 |
问题名称: | 问题同201201040208 |
最后更新: | 2012-01-23 23:5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