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 要求当应付款在超过信用额度并超过一定的信用天数才报警。即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当一个条件满足时另一个条件未满足不报警。请问怎么实现。 |
问题原因: | 信用额度报警与单据报警是两个相对独立的预警功能,两者作用的对象根本就不同,所以没必要也不能将两者合并报警。 |
解决方案: | 信用额度预警仅限于在本系统中增加发票和应付单时候,只要该供应商的信用比率小于等于设置的提前比率时就对该供应商进行报警处理。其报警对象是针对该供应商而言的。 单据报警,是在该单据发生后,根据具体到期日等判断条件对其进行单据的预警。其报警对象是针对该单据而言的。 |
相关补丁: | |
版本: | 8.51 |
模块: | 应付 |
产品: | U851-852 |
问题名称: | 单据预警与信用预警怎么实现 |
最后更新: | 2006-06-08 00:00:00 |